部门(单位)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7:53
部门(单位)负面清单
序号名称主要依据实施科室
1不接收未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并加盖公章的请示、报告、总结、计划等文件材料《武汉理工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综合管理部
2不受理未经审批的用印申请《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综合管理部
3不接受未经审批的通知、新闻、公告等信息发布申请《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校办字〔2016〕2号)综合管理部
4不受理来访人员为同一问题在没有新证据、新政策、新变化情况下的重复上访;不受理越级上访、闹访、缠访《国家信访条例》(2005年5月施行)综合管理部
5禁止泄露工作秘密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武汉理工大学保密管理办法》(校党办字〔2015〕7号)
4.档案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
6不受理在同一类型活动中对同一对象进行的重复奖励、慰问和帮扶员工福利费管理规定综合管理部
7不违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范综合管理部
8不违规发展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

《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党组字〔2015〕7号)
综合管理部
9不违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1.《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2.《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综合管理部
10不违反党内统计操作规范1.《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1996年1月3日印发);

2.《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资料的提供、公布和密级管理暂行规定》(组通字〔1989〕29号)
综合管理部
11不发放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薪酬管理办法;
3.员工福利费管理规定;
4.评先及奖励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
12禁止办理未按聘用要求完成聘用手续的人员入职事宜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综合管理部
13无公函、无审批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公务和业务活动实施办法综合管理部
14不受理未按程序审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和不属于设计院招标工作管辖范畴的招标项目申请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
15无依法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 将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综合管理部
16未经审批报销业务支出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财务管理部
17坐收坐支现金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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