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7:53
部门(单位)负面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主要依据 | 实施科室 |
1 | 不接收未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并加盖公章的请示、报告、总结、计划等文件材料 | 《武汉理工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 综合管理部 |
2 | 不受理未经审批的用印申请 | 《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 综合管理部 |
3 | 不接受未经审批的通知、新闻、公告等信息发布申请 | 《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校办字〔2016〕2号) | 综合管理部 |
4 | 不受理来访人员为同一问题在没有新证据、新政策、新变化情况下的重复上访;不受理越级上访、闹访、缠访 | 《国家信访条例》(2005年5月施行) | 综合管理部 |
5 | 禁止泄露工作秘密 | 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武汉理工大学保密管理办法》(校党办字〔2015〕7号) 4.档案管理办法 | 综合管理部 |
6 | 不受理在同一类型活动中对同一对象进行的重复奖励、慰问和帮扶 | 员工福利费管理规定 | 综合管理部 |
7 | 不违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 | 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范 | 综合管理部 |
8 | 不违规发展党员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 《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党组字〔2015〕7号) | 综合管理部 |
9 | 不违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 1.《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2.《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 综合管理部 |
10 | 不违反党内统计操作规范 | 1.《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1996年1月3日印发); 2.《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资料的提供、公布和密级管理暂行规定》(组通字〔1989〕29号) | 综合管理部 |
11 | 不发放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 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薪酬管理办法; 3.员工福利费管理规定; 4.评先及奖励管理办法。 | 综合管理部 |
12 | 禁止办理未按聘用要求完成聘用手续的人员入职事宜 |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综合管理部 |
13 | 无公函、无审批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 | 公务和业务活动实施办法 | 综合管理部 |
14 | 不受理未按程序审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和不属于设计院招标工作管辖范畴的招标项目申请 |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 | 综合管理部 |
15 | 无依法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 将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 综合管理部 | |
16 | 未经审批报销业务支出 |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 财务管理部 |
17 | 坐收坐支现金 | 财务管理办法 | 财务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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